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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法关系的义理诠释

作者:
强以华 王晓烜 QiangYihua WangXiaoxuan
出版日期:
2019年7月
报告页数:
11页
报告大小:
1.04 MB
报告字数:
9311字
所属图书:
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2018下半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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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深层次上说,法律作为道德的底线其实就是底线的道德,它是道德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法治和德治归根结底都是道德治理。但是,法律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法治因而也是一种特殊的治理。在逻辑上,我们不能绝对地说应该法治优先还是德治优先,因为这可能导出违背历史事实的结论。若要分析法治优先还是德治优先,必须把相关分析置于具体的历史之中。但是,在逻辑上分析法治和德治各自的特征和优势,是我们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当我们把逻辑分析的结果置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具体道德环境之中进行考察时,我们或许就能相对合理地得出法治优先还是德治优先的结论。

关键词:

法治逻辑历史德治优先

作者简介:

强以华:(1956~ ),男,博士,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哲学研究所所长,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世界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伦理学与西方哲学。中国经济伦理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伦理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企业文化协会学术顾问,《世界文化发展论坛》主编。

王晓烜:王晓烜,湖北大学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QiangYihua:

WangXiaoxuan:

文章目录
·法律与道德的深层关系
·法治与德治的各自特征与优势
·进入历史:法治与德治优先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