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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予”和“可以要求”的美德

作者:
周海春 蔡赟玥 ZhouHaichun CaiYunyue
出版日期:
2019年7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大小:
1.05 MB
报告字数:
11981字
所属图书:
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2018下半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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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方道德哲学传统奠基在独立的理性行动者之上,这一传统遇到了很多挑战。从人与人之间的接受—给予关系思考美德和伦理问题是一个新的理论方向。如果不充分给予,就是只要求不给予,自私自利就描绘了这种情况。如果只是强调“应当给予”而不肯定“可以要求”,人就会被想象为一个超然的强者而不是一个弱者,一个具有脆弱性和依赖性的生命。给予和要求之间要具有一定的对应性,具有充分的连续性和流动性。既要肯定“应当给予”,也要肯定“可以要求”,两种美德的平衡是一种理想的伦理关系。

关键词:

美德应当给予可以要求

作者简介:

周海春:周海春(1970~),内蒙古扎兰屯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研究员,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蔡赟玥:蔡赟玥(1979~),女,四川南充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ZhouHaichun:

CaiYunyue:

文章目录
·“应当给予”的美德
·“可以要求”的美德
·确认“应当给予”和“可以要求”的美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