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畿辅地区民地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通常会遵循俗例,依据既定程序进行。因缺乏活卖这一习俗,土地卖契的书立即意味着将地绝卖,卖主不能再进行找价。虽然宗族力量薄弱,但畿辅仍存在有弹性的“亲邻先买”观念,到民国后逐渐式微。与官僚、绅衿地主易积聚大量地产相异,普通乡民的土地兼并势头较弱。到清末,由于苛捐杂税激增,乡民多采取“一地多契”的方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以逃避契税负担。
清代畿辅地区民地买卖土地兼并一地多契
赵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