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方面宏观理论进行研究后,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又进一步对文化、民族、法律及政党等具体领域的理论进行了研究,这些理论涉及:在多民族国家如何团结群众、解决民族分裂问题;建立无产阶级文化霸权问题;如何看待资产阶级法的局限性,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具有合法性;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等等。这些问题,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以鲍威尔为代表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针对民族问题,考察了民族的历史及其产生的根源,提出了民族文化自治原则;提出资产阶级对文化的垄断,使文化出现分裂,强调建立无产阶级文化的重要性;提出资产阶级法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并不具有永恒性,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者的法,需要建立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法;等等。他们始终强调奥地利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与特殊国情,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政党,主张在不放弃暴力革命的前提下,尽可能和平夺取政权,走出一条符合奥地利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第三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