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在谈及西方民主的时候都会联想到普选总统、代议机构(国会)、三权分立、两党多党等政治设置上的特点。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提出了“最小限度的民主定义”肖滨主编《中大政治学评论》(第4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第7页。这一概念,将民主分为三个有机组成部分:第一,政党的多元化;第二,具有开放而自由的选举,具有投票资格的公民都可以行使投票权;第三,具有宪法和一整套的法律来保护完整的公民权。吉登斯的这一定义基本上是着眼于民主的制度层面的,这也可能代表了今天的人们对西方民主政治的一般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