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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创产品开发助推公益性文化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
祁述裕
出版日期:
2018年3月
报告页数:
6页
报告大小:
1.01 MB
报告字数:
4409字
所属图书:
文化决策参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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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有助于促进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有助于增强文化文物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有助于深化文化文物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依托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基本职能,但不是公益性文化单位职能的全部。在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下,公益性文化单位同样可以根据市场需要,依托馆藏资源,为消费者提供优惠或市场化文化服务。

公益性文化单位与经营性文化企业的区别,并不在于是否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市场化服务,而在于经营收入是用于反哺社会还是用于个人分配。从实践看,公益性文化单位通过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公共目标,往往比行政手段更有效。

调动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的积极性,需要推动管理体制创新,包括完善文化文物单位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因地制宜地进行分类管理,以及加强社会监督。

关键词:

改革管理体制文创产品公益性文化单位

作者简介:

祁述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获北京大学中国当代文学博士学位。1995~2000年在原国家体改委所属中国改革报社、中国改革杂志社工作。先后任《中国改革报》总编助理、《中国改革杂志》主编等。2000年调入国家行政学院,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南方科技大学全球城市文明典范研究院访问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聘为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会长等。长期从事中国当代文化问题、文化政策、文化管理、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旅游业等研究。参与多项国家文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研究和起草。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承担中央和国家部委、国家高端智库等委托课题60余项,独著、主编学术著作30余部,先后获得中国文化产业20年学术贡献奖等各种学术荣誉20多项。近年来,参加多项国家文化发展政策、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承担多项国家、部委等有关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先后被聘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文化创意产业》终审顾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等,并被多个地方政府聘请为文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出版著作多部。独著和主编的著作主要有《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报告》、《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学艺术》等。

文章目录
·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创产品有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公益性文化单位的职能
·文创产品开发的模式创新与管理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