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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与原则

作者:
出版日期:
2021年12月
报告页数:
27页
报告大小:
662.23 KB
报告字数:
25654字
所属图书:
现象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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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对呈现的一切事物都形成确凿、真实的判断”,为此必须限制研究的对象,“仅仅考察凭我们的心灵似乎就足以获得确定无疑的认知的那些对象”,而“方法,对于探求事物的真理是[绝对]必要的”,这个方法的建设性一翼就是直观和演绎,因为确定的知识只能是我们从自行呈现者那里“清楚而明白地直观到的东西”或“确然地从中推断所得的东西”。René Descartes,Règles utiles et claires pour la direction de l’esprit en la recherche de la vérité,Règle1-4,tr. par Jean-Luc Marion,La Haye:Martinus Nijhoff,1977,pp.1,3,6,10.中译本参见〔法〕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管震湖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1、5、10、16页。这里尤其应该注意Règle3中的“直观”一词,拉丁原文为intueri,马里翁译作regarder而不是intuition,表达一种获得后保持、守护的意涵。这种理解上接中世纪的知识,下可以与一种关于意向性的哲学相互沟通(Note de la Règle3,p.112,ANNEXE1,pp.295-302;管译本虽然也译自马里翁1977年的法译本,但附录第121~123页,应为译者自注,与马里翁原文并不一致)。这就是笛卡尔给现代认识论制定的众多规则中的前四条的内容,它们的诞生比“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还要早七年。可以说,在现代哲学的开端,方法本身就是知识的前提。这个方法不仅仅是怀疑,怀疑仅仅涵盖了规则一和规则二的内容,它必须与直观、演绎(规则三)一道,共同服务于对真理的探求,它们构成了一个稳定而对称的一体两翼结构。怀疑,是为了给新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而破除旧有的成见,这个“破”的结果并不是虚无,而是一个无可置疑的基点:我思(cogito)。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主体,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活动,而是一个主谓结构:[我]思。这是很值得注意的。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注意以下两点:其一,这个基点同时也是由破而立的转折点,从它出发,我(Je)的良知认为自明、无疑的就是真的,否则就是意见或虚构;其二,既然这个基点是一个主谓结构,那就意味着它由“我”(Je)和“思”(pense)两个元素构成,前者为一个机构,后者乃是一个活动——对于笛卡尔的阐释是注重这个“我”的实体性(substantialité)和奠基性,关于自我(L’ego)与我思(cogitatio)的关系还可以参见Jean-Luc Marion,Sur le prisme métaphysique de Descartes:Constitution et limites de l’onto-théo-logie dans la pensée cartesiann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86,pp.75sq。还是更注重“思”之活动及其“所思”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或许有人会说,这里的思必定是我的思,因为它不可能是他人之思——这个我们同意,但是这并不能妨碍我们将“我思”作为两个元素来分析,就像“我走”“我坐”一样,机构和行为当然是两个概念。我们认为,这可以看作形而上学与现象学的一个分水岭。如果以这个分水岭为标准,我们或许可以更细致地分析历史上任何时代的哲学著作,而不必以某个人物——比如胡塞尔(尽管我们正是受益于他的著作才能够找到这个分水岭)——的出现为准绳来考察哲学史。同时,这个分水岭的确认,使我们不仅可以依据文本,而且可以依据思想方法的转换,内在地提出笛卡尔与现象学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

法国原则方法现代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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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第一节 方法的转换
·第二节 最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