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一个春寒料峭的下午,在河西走廊西段玉门市花海乡毕家滩附近,一批十六国时期的墓葬在戈壁深处的水利建设工地中被意外发现。其后,一段书写于棺盖上的《晋律注》残片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它弥补了中国法律史文本序列中的一个重要缺环。出土《晋律注》残片的花海地区位于河西走廊第二大内陆河疏勒河的支流尾闾盆地,土地平旷但气候干旱。一个极富象征性的巧合在于:在十六国时期,中原板荡,移民流入花海地区,抄写于此的《晋律注》是移民社会维持其中原式秩序的体现,而水利兴修则是化荒原为沃土的前提保证;在当代,花海一带是西北地区通过移民进行扶贫开发的重要目的地,水利建设再次成为先决条件,《晋律注》残片即在移民新村的渠道工地中出土。这一巧合恰恰说明,历经千年,水利事务在河西走廊的历史演进中仍具有基础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