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具魅力的乡村,既是中华民族的文脉所系和精神家园,又是中华农耕文明最为突出的文化标识和发展空间;既深藏着中华农耕文明世代相传的遗传基因,又蕴含有中华民族与时俱进走向现代文明的复兴密码。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又是国家治理的反映。乡村治理具有明显的双重含义,一方面体现在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上,另一方面又体现在乡村社会的自我治理上,是官治与民治、他治与自治的有机统一。乡村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短板,事关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可以说,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换言之,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也就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空前的结构性变化,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突出问题,亟须在把握转型乡村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走中国特色乡村善治之路,从而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