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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保障农民宅基地收益权

作者:
张英洪 伍振军 张云华
出版日期:
2023年5月
报告页数:
6页
报告大小:
1.33 MB
报告字数:
4691字
所属图书:
权利视角的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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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不少地区以“宅基地换房”、村庄整理、集中居住、“地票”等宅基地置换模式,将农民宅基地置换为货币、房产或较小面积的宅基地,通过腾退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节约出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和工业建设。宅基地使用主体和用途发生了改变,农民的居住地也发生了改变。宅基地置换后节约出的建设用地上市会产生巨额增值收益,但在增值收益的分享上却缺乏统一规范的办法。宅基地置换节约出的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在政府、企业、集体和农民之间如何分配是宅基地置换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在宅基地置换中获取了巨额经济收益,农民失去宅基地后获得了以安置房为主的补偿,但是并未获得足额的补偿和收益分配。本文比较总结了一些地区的宅基地置换案例,并提出了建立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张英洪:出生于湖南省溆浦县农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法学博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综合处处长,兼任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农村经济》执行主编,长期致力于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著有农民权利研究系列作品《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研究系列作品《新市民——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研究》《北京市新型城市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研究》《农民荒——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研》《北京市法治城市化研究》,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系列作品《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赋权富民》《善治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等。

伍振军:

张云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方向:农村发展理论与政策

文章目录
宅基地置换模式与收益分配
  • (一)宅基地置换和增值过程
  • (二)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
·宅基地置换中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
建立健全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建议
  • (一)明确农民集体对节约宅基地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 (二)尊重农民房屋财产权,给予农民房屋合理足额补偿
  • (三)明确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补偿农民宅基地收益权
  • (四)保障农民对农村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
  • (五)建立政府、企业与农民和农民集体间对宅基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