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广州乡村治理模式经历了突破人民公社体制的改革探索阶段、农村股份合作制改制和完善阶段、以村民自治为主体制度完善阶段、乡村治理结构全面跃升阶段,在某些领域曾领改革之风,在城市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广州的乡村治理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成为农村重要的管理制度,它是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广州积极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立足实际,借助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在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模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广州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将有更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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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星: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经济史。
王芹娟: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广州城市战略研究院科研助理,研究方向为城市发展战略、农村经济。
陈刚: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现代产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增长、城市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