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中国历史上,苏联的革命法制理论和若干重要制度曾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法制发展进程。孙中山曾主张“以俄为师”并进行过法制改革;中国共产党所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制建设也是以苏联为标尺;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创立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更是将苏联法全方位地移植到了中国。苏联法制为中国革命政党所接受与其自身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需要紧密相关。
马列主义孙中山法制史苏联法制法律移植
孙光妍:孙光妍,原文发表时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逸生:于逸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