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正式引入“好差评”制度,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及窗口单位均成为“好差评”评价对象。评价共分“五星”等级,“一星”“二星”为差评,“三星”“四星”“五星”为好评,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将办事人对政务服务所有的评价及政府部门针对办事人评价的回复向社会实行“双公开”,让工作人员及其单位接受各方监督;所有差评事项的承办单位必须整改,并建立整改情况跟踪回复制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的工作机制,倒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实实在在地完善和改进工作,做到所有差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评析:将群众熟悉的在网购、点外卖或在窗口办理业务后的“好差评”机制引入政务服务领域,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把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好坏,交给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既体现对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充分尊重和信任,也表明了政府勇于改革、支持市场更好发挥作用的决心。但政务服务不像网上购物、选择餐馆可以“这家评价不行换那家”,提供政务服务的只有政府一家,所以政府部门要本着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有倾听市场主体心声的热情和态度,也要有理性分析评估政策成效的耐心和能力,更要有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敬畏之心。想要“好评”常在,就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等方面想实招、求实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对出现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差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