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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伦理规范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的关系协调

作者:
王恒亮
出版日期:
2020年5月
报告页数:
24页
报告大小:
793.39 KB
报告字数:
17680字
所属图书:
中华和合文化的当代价值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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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体是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人。在主体间性哲学视角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主体间性生存方式,所谓主体间性是指“主体之间在语言和行动上相互平等、相互理解和融合、双向互动、主动对话的交往特点和关系,是不同主体间的共识和不同主体通过共识所表现出的一致性”。因此在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所有承担者和参与者,是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组织或个体。这里的个体是指承担、发动、组织、实施和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人,这里的组织是指发动、组织、实施和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机构、组织、团体等。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的关系不仅包括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个体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诸多关系。
关键词:

文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和合文化伦理规范

作者简介:

王恒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负责人。先后荣获“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校优秀教师等称号。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改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出版专著《中华和合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及现代转化研究》一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文章目录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关系疏离的原因
  • 1.活动角色冲突
  • 2.经济地位不同
  • 3.价值观差异
中华和合文化中的伦理规范
  • 1.以义为上
  • 2.兼爱处中
  • 3.和而不同
  • 4.推己及人
和合伦理规范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关系的协调
  • 1.以义制利,维护公正
  • 2.爱众亲仁,强化责任
  • 3.宽容并包,相互尊重
  • 4.至诚守信,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