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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形成——罗素和维特根斯坦

作者:
出版日期:
2023年5月
报告页数:
46页
报告大小:
1.66 MB
报告字数:
37907字
所属图书:
现代西方伦理学史(全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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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感主义伦理学(Emotionalism ethics)是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的典型理论形式之一。“Emotionalism”亦可译为“情绪主义”。鉴于国内已经通行的译法,我们仍译为“情感主义”,但它的内涵与18、19世纪英国的“情感论”(Sentimentalism)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它的理论宗旨在于,把伦理学作为一种非事实描述的情感、态度或信念的表达,认为它不具备逻辑与科学那样的普遍确定性和逻辑必然性。因此,伦理学的命令不属于科学命题的范围,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伦理学命题是事实的陈述,那么它既不具备命令的意味,也不可能提供普遍的行为规范。因为科学只提供真理,不提供行为命令。所以,伦理学不具备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特征。换言之,反自然主义、非认识主义和反规范性是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基本特点所在。从这一意义上说,它属于元伦理学中的非认识主义派别,在理论上与直觉主义伦理学有着迥然不同的特点。

关键词:

维特根斯坦情感主义伦理学罗素西方元伦理学认识主义派别

作者简介:
文章目录
第一节 情感主义伦理学的哲学背景
  • 情感主义伦理学的旨意与历程
  • 逻辑实证主义哲学与情感主义伦理学
第二节 罗素的道德情感论
  • 罗素及其哲学
  • 前期:摩尔伦理学的诠释
  • 后期:道德情感论的提出
  • 矛盾与出路
第三节 维特根斯坦的绝对情感主义
  • 一个并非伦理学家的伦理学
  • 伦理学的语言界限
  • 伦理学及其价值特性
  • 伦理学是超验的
  • 是情感主义?还是超验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