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谘议局是清末立宪运动时期比较活跃的一个议事机构。1910年,议员邹含英向闽浙总督松寿告发谘议局正副议长并四次提出申诉,松寿将此案发回谘议局内部讨论处理,谘议局处理该案有理有据,邹含英终被表决除名。从议事过程来看,质询、回答、表决、申覆等流程均体现出一定的专业水准,是清末议会政治近代化、制度化的一个缩影。从议事结果来看,该案不仅有传统的督抚与谘议局权限之争,而且涉及督抚与谘议局、督抚与议员、谘议局议员之间三组复杂关系,叠加了政事、议事、人事等诸多问题,包含思想观念、法理程序和个人利益之争,体现出议会制度在近代中国具体实践中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