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于“福”这个概念,本文通过分别考察康德与牟宗三对该概念的使用情况,发现两者在解决德福一致的进程中,均有从现象义的幸福滑向本体界的永福之趋势。就康德而言,固然是紧扣现象义的幸福言德福一致而为人熟知,但是他在将解决方案追寻至本体界时,因为上帝只创造物自身而非现象,一种物自身意义上的福即永福就不可避免地成了与神圣的道德一致的福,尽管康德只是略微提到了这点。牟宗三承接了康德的至善问题,以及德福必然结合只能发生在本体界、上帝只能创造物自身的前提,另一方面又从东方的传统出发,肯认自由意志的真实性及其在今世可以达至完全的神圣性,从而取消了或架空了灵魂不朽与上帝存在的悬设,明确与德性一致的福是物自身意义上的永福。你可以说牟宗三未能处理现象界的幸福与德性如何一致,但却不能说他歪曲了康德,因他只是以异于基督教的传统,同时在遵守康德哲学基本框架的前提下,解明了康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