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构想,把协商从政治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从国家层面扩展到地方性的基层群众组织,实践中形成了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社区议事会、网络协商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乃至具体运作问题等进行了比较明确、系统的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和理论的重要阐述和部署,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在我国的协商民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开路先锋”,为我国协商民主的继续推进积累了宝贵资源,同时也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我们主要结合这一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进行系统的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