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是与现象相对应而存在的范畴,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最根本的特性。正如马克思深刻表明的那样:“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25~126页。正确而恰当地选择理论的本质层面,是认清和透视一种理论的基本需要,更是对两种不同理论进行比较的前提和基础。对民主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本质上的比较,需要对本质进行较为准确的界定,需要恰当地选取反映这两种理论的本质层面。同时,还需要搞清楚进行这两种理论本质比较研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