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政府是在穷乡僻壤的根据地开始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的,没有丰裕的货币储备,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为了维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保障军需民用,探索建立独立的金融体系至关重要。为此,苏区政府成立后,先后统一了财政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建立了预决算制度和国库制度,成立了审计机关,建立了具有红色政权性质的国家银行,并成功发行了两期革命战争公债、一期经济建设公债。可以说,中共建立完整金融体系的早期尝试,为以后的金融理论政策的形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实践经验。
财政金融体系中央苏区国家银行
肜新春:河南新野人,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交通史以及第三产业、近现代以来的政治、经济制度变迁,并兼顾宏观经济、交通通信业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一般课题多项,主持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重点、一般课题多项,主持地方政府、企事业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