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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中的监察权配置

作者:
邬蕾
出版日期:
2025年2月
报告页数:
31页
报告大小:
833.98 KB
报告字数:
28049字
所属图书:
监察权的政治哲学及其中国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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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探讨我国现代监察体制改革,本书认为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其根本意涵在于以“党的领导” 为根本原则对监督权进行重整,它是以监察为基础的政治秩序重整。监察权的运行应该置于国家整合的角度才可以得到完整的理解,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政治生态的制度性更新。政治生态的概念有助于我们理解监察权在国家政治过程、官员守法以及人民参与中的作用。
关键词:

宪法政治性国家权力规范性监察权

作者简介:

邬蕾:男,湖北武汉人,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师。个人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宪法学与儒家伦理,在《原道》《兰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行政法论丛》《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另出版译著《社会的起源与结构》《国家理性、政治宣传与三十年战争》《卢梭立宪学文选》等。

文章目录
宪法的创造性修改
  • (一)修宪权与制宪权
  • (二)宪法的创造性修改
“监察委员会”入宪
  • (一)监察权的双重性质
  • (二)宪法结构中的监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