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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应当是法治的城镇化

作者:
张英洪
出版日期:
2017年9月
报告页数:
3页
报告大小:
0
报告字数:
2121字
所属图书:
赋权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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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年前我在研究城镇化问题时,就明确提出了法治城镇化的概念,认为新型城镇化应当是法治城镇化。当前,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法治城镇化是很重要的议题。简单地说,法治城镇化是约束政府公权力的城镇化,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城镇化,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将城镇化纳入法治轨道最好的发展契机。推进法治城镇化,我认为要从以下五个基本环节上着力。

关键词:

城镇化农村经济法治

作者简介:

张英洪:出生于湖南省溆浦县农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法学博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综合处处长,兼任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农村经济》执行主编,长期致力于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著有农民权利研究系列作品《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研究系列作品《新市民——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研究》《北京市新型城市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研究》《农民荒——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研》《北京市法治城市化研究》,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系列作品《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赋权富民》《善治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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