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制度的变迁过程可以划分为探索、发展、加速推进三个阶段,呈现出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注重制度的执行力、日趋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建设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对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进行立法,重构现有制度并使其系统化,建立有效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制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对利益冲突问题的处理力度。
反腐败公职人员利益冲突
王琳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杜治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从事廉政建设、公共治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