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考察罗尔斯反思平衡的方法以及《正义论》一书对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证明。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对反思平衡的方法只分散地做了一些零星的介绍,他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实质性的正义观念,但作为罗尔斯构建正义理论一以贯之地加以采用的方法,反思平衡的方法与后期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转向之间有着某种有待发掘的相关性。《正义论》中的原则证明构成了罗尔斯理论体系的主干。即便在转向后的罗尔斯看来,《正义论》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公平正义两个原则的内容(理论部分的原则论证)及其基本结构(基本制度)的意义———都是站得住脚的,在后期罗尔斯正义思想的发展中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