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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理想型规范性理论的康德政治哲学

作者:
克里斯多夫·霍恩 贺腾 谭文章
出版日期:
2020年5月
报告页数:
19页
报告大小:
0
报告字数:
20058字
所属图书:
德国哲学(2019年上半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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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德政治哲学的解读者们会遇到这样的难题:康德是否(或如何)在他的政治理论中运用定言命令(CI)。众所周知,弄清康德的政治思想与《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以下简称《奠基》)和《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伦理思想之间的关系是极为必要的。对此有两种基本解释思路:较为传统的依赖式解读(dependence reading)与较为激进的分离式解读(separation reading)。根据第一种解读,“法权”(Recht)的规范性可从康德在18世纪80年代所论述的“道德律”的规范性中直接推导得出。根据第二种解读,康德所论的法律规范性完全不同于定言命令所依赖的基础和程序。本文在结合前两种解释优点的基础上提出第三种解释思路。在康德看来,尽管政治领域的规范性仍与道德律有某些联系,但它有自身的特殊性。康德的政治规范性并非“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相反,康德论述了一种非理想型规范性。“非理想”意指人类生活可以实现的较弱版本的规范性,它适用于特定的情况且旨在历史发展中产生长期效应。

关键词:

法学理论历史哲学定言命令康德的道德观政治规范性

作者简介:

克里斯多夫·霍恩:克里斯多夫·霍恩(Christoph Horn,1964- ),波恩大学哲学系讲席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哲学与实践哲学。该文英文版曾发表在Kant-Studien 107.1 (2016):89-110。作者在湖北大学发表公开讲座时,以此文为讲稿。此文的翻译得到作者的许可。作者联系方式:christoph.horn@uni-bonn.de。

贺腾:贺腾(1993— ),波恩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谭文章:谭文章(1994— ),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该文的翻译亦得到了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奚望和波恩大学硕士研究生李易知的帮助,他们对翻译初稿进行了细致的校订和修改。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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