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杜威实用主义思想的自觉的继承者,舒斯特曼对杜威的美学理论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态度,即批判、继承、发展,对于杜威所强调的艺术的工具价值、对精英艺术的批判态度、对通俗艺术价值的肯定等艺术论观点,舒斯特曼表现出坚定的肯定态度,并在自己的著作中为这些观点进行了忠实的辩护;但对于杜威的“艺术即经验”的核心观点,舒斯特曼的态度却似乎前后不一致。在《实用主义美学》中,舒斯特曼肯定杜威艺术观中“动态的审美经验”对于美学的核心价值,并通过与分析美学艺术定义的对比,全方位地为杜威的艺术定义辩护,指出即便杜威的艺术定义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它仍旧是正确的,他说,“杜威将艺术定义为经验是正确的,尽管根据传统的哲学标准,这明显是一个不充足和不精确的定义”〔美〕理查德·舒斯特曼:《实用主义美学》,彭锋译,商务印书馆,2002,第56页。;但在另一个场合,舒斯特曼却又推翻了自己的这一立场,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公开宣称:“我不同意杜威对艺术的定义:艺术即经验。我认为经验并非是定义艺术的好方式。”彭锋:《新实用主义美学的新视野——访舒斯特曼教授》,《哲学动态》2008年第1期。这种矛盾不仅体现在舒斯特曼对于杜威艺术定义的态度上,还体现在他自身对于艺术定义的立场上,对于艺术的定义问题,舒斯特曼一方面认为艺术是不能定义的,另一方面却又提出了自己对艺术的定义:艺术即戏剧化。事实上,舒斯特曼艺术立场的矛盾性,正是实用主义实践精神的一种体现。实用主义注重艺术理论的实践品格,要求艺术理论必须直面艺术发展的困境,为走出这一困境提供方案。而当下艺术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艺术革命早已开始,艺术实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另一方面,现有的艺术理论无法为变革后的艺术提供更合理的解释。随着马歇尔·杜尚的《泉》和沃霍尔的《布里洛盒子》的问世,作为生活现成品的艺术作品取代了美的艺术,使艺术回到生活本身,艺术同生活的界限、精英艺术同通俗艺术的界限都被取消了。变革后的艺术实践使以往的艺术定义失去效用,艺术似乎是不可定义的,但艺术变革又要求艺术理论重新思考艺术的本质与价值问题,提供新的艺术定义和新的艺术价值观,这是作为一位实用主义者的舒斯特曼不能回避的两难困境。而舒斯特曼发现,无论是分析美学还是解构主义都无法单独完成这一使命:前者具有经验主义精神,但只囿于语言的逻辑分析;后者否定结构、颠覆现有的语言体系,强调文本广泛关涉的开放性和主体自由的无限性,但又因推翻一切固有秩序的宗旨而陷入虚无主义。舒斯特曼认为,处于分析美学与解构主义之间的实用主义,可以汲取两者的优长,同时避免两者的缺陷,从而为艺术实践提供合理解释。他采取的策略是,站在实用主义“包括性析取”的间性立场上,一方面,作为经验论者,他肯定艺术经验的美感价值;另一方面,他强调艺术的表层美感背后的社会、文化价值,从表层和深层两个层面呼应分析美学与解构主义,从而保证艺术定义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正如他自我剖析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