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是中国哲学和中国伦理文化所推崇的价值理念和处事方法,也是贯通价值哲学之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共有原则。“中”,有“中国”之意,也有“中心”“主体”之意,相当于一个事物向周围扩散的中心点,以及控制全局的主体责任者。“和”,有“和谐”“聚合”之意,是处于非中心或边缘状态的事物的一种存在状态。中与和组成“中和”一词,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正常状态。“中”与“和”的关系,还可以抽象为体与用、道与器的关系,即中为体、为道,和为用、为器。“中和”与“和合”,虽有区别,但也有很大的重合。二者都是哲学理念,并且都强调“和”的理念和价值。“中和”理念的本质是要求人们按唯物辩证法办事,特别是要按对立统一规律办事。“中和”理念的核心是正确处理矛盾关系。“中和”理念的要义是增加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大至治国理政,小至修身齐家,“中和”理念的智慧光芒无处不在。中和之道可调节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也有助于平衡人的情感、理性和意志;对防范思想路线的左右偏颇,树立“和而不同”的包容理念,推动社会长治久安,实现“和平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