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15年维也纳会议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欧洲国家之间维持了百年的和平与稳定。所谓的“百年和平”并非指没有发生战争,而是指欧洲在总体上保持了和平或稳定。据统计,在这期间,除克里米亚战争外,英国、法国、普鲁士(德国)、奥地利(奥匈帝国)、俄国等国家间只有约18个月曾开战,即便19世纪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普法战争,持续时间亦不足一年;而此前的两个世纪,每百年有六七十年都是战争时间。由此,19世纪“和平”成为大国间的主流规范,而战争则变成了“例外”;即使大国之间到了不得不开战的地步,战争的规模与时间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欧洲的“百年和平”被视为经典多极均势体系的结果,其中“欧洲协调”、大国结盟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有研究成果对于1815—1914年欧洲多极均势体系,多从“大国协调”或“多极均势”等角度予以关注,认为“欧洲协调”规范或大国均势的出现是“百年和平”的关键。这类研究多视多极均势为一个研究主题,但在多极均势内部其主导逻辑却并非完全一致。基于此,本文以均势机制与体系扩展为视角,探究欧洲多极均势体系的演变进程及其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