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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

作者:
孙国华 朱景文
出版日期:
2021年3月
报告页数:
7页
报告大小:
831.81 KB
报告字数:
5711字
所属图书:
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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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阶级性是法的重要属性,但并非法的唯一属性。因此,不应把法的属性简单地归结为一个阶级性,也不应把法单纯看作阶级斗争的工具。法有多方面的属性和功能,法的社会性就是法的属性的另一重要方面。法的社会性是指法是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它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这些历史阶段社会的生产关系,同时法又是这些社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研究法不能脱离它所反映并维护的社会关系,法的社会性也反映法的阶级性。

关键词:

社会关系社会性阶级性法的属性

作者简介:

孙国华:孙国华,1925—2017年,生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景文: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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