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篇章详情

公务员性犯罪与“色”腐败惩治法——从中国旧律和外国新法看我国现行刑法的缺陷

作者:
范忠信
出版日期:
2018年9月
报告页数:
24页
报告大小:
1.27 MB
报告字数:
20566字
所属图书:
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摘要:
公务员腐败,其实质为贪。贪而必污,故曰贪污。“贪污”一词的原始含义,正是腐败。贪者,或贪财利,或贪女色,大多是两者兼贪。未有贪财贪色而不自污者也。公务员一旦贪财贪色,则其所掌握的权力必成为猎取财色的工具,则必徇私枉法,以赃 (财色均是赃物)自污,不可自止,如狂赌之徒,不到赌尽衣裤决不会罢手。贪污者,不到穷奢极欲、多行不义而自毙之时,也不会停止。
关键词:

性犯罪公务员腐败现行刑法官吏

作者简介:

范忠信:苏州大学副教授。

文章目录
·引言
只以官吏为犯罪主体的性犯罪
  • (一)宿娼罪
  • (二)奸淫部属罪
  • (三)特殊公务员奸淫监管训育对象罪
  • (四)对部属性骚扰或猥亵罪
  • (五)娶部民妻女或与属民通婚罪
  • (六)向案件当事人求婚求爱或“性受贿”罪
官吏犯其他性侵害罪加重处罚
  • (一)关于通奸罪
  • (二)关于强奸罪
  • (三)关于强制猥亵和猥亵未成年人罪
  • (四)关于纵容助长卖淫猥亵之罪
·我国刑法相关缺陷及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