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界通常的理解,神学(Θεολογια)一词源自古希腊,由Θεο(神/上帝)和λογο(道/话语/理论/研究)两个希腊语词组合而成,其字面就有言说神(上帝)之意。因此,神学就是一种关于神的话语。神学不仅要言说和解释那些在建构一种宗教过程中所必需的教义、学说和实践活动,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阐释神(上帝)性,理解神(上帝)的公正,证成超越正义。康德的伦理神学,亦需言说上帝。通过对上帝属性的道德化解释,康德将道德证成的上帝由犹太-基督教的位格神改铸成一种德性力量的象征。“人们在这里马上意识到,关于道德价值的主体事实上将凸显出康德的神概念的主要特征。尽管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对自己的神做出描述;‘从他人行为不可能判定其德行,因为那个洞识所有心灵的判决者为自己保留着那种审判’,神显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事物中,因为他彻底涵摄这个事物的内在关联,还有它与其他实存事物的关系。这是值得理性的和道德的存在者注意的神的特征,当然也是康德那乐观主义世界观中最具重要性的特征。”〔英〕劳德斯:《康德与约伯的安慰》,张宪译,载刘小枫、陈少明主编《康德与启蒙——纪念康德逝世二百周年》,华夏出版社,2004,第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