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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关于精神科学合法性基础的阐释

作者:
出版日期:
2020年6月
报告页数:
46页
报告大小:
2.47 MB
报告字数:
38761字
所属图书:
伽达默尔精神科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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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精神科学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本质特性中可以看出,它并不是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门学科,而是有其自身的、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产生源泉,为此,伽达默尔追溯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活动主要有三种:理论沉思、实践、制作。理论与不动不变的事物有关,实践与人类事务有关,制作则与制造和产品有关,三者拥有各自的理性和知识,相互之间没有交集。实践知识是一种具体的知识,关注的是人的特殊性,这与以普遍的知识为对象的理论沉思完全不同。实践理性即实践智慧,处理的是变动不居的事情,它们是由于人自身的多样性而产生的与人有关的各种事务,因此,实践的逻各斯也是粗略的、不精确的,与确定的、普遍的理论逻各斯不同。实践智慧具有一种根据总体的“好”去协调个体以达到适当的意义,“好”在与人有关的领域体现为“善”。从人的活动目的而言,“总体的好”就是“总体的善”,这也使实践智慧具有了一种道德维度,即以总体的善为前提协调人的各种活动,使人们在具体的情况下做出适当的行为。这种“适当”表现出的是一种无法证明的正确性,或者说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理论智慧所要求的那种符合某种衡量标准的正确性。事实上,实践智慧所体现的是人的个体经验与作为人类基本世界经验的总体的善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也使得它与精神科学人文主义传统之一的“教化”产生了关联。从实践哲学的种种特性来看,实践哲学是精神科学的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

合法性自然科学伽达默尔精神科学实践知识

作者简介:
文章目录
第一节 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特性
  • 实践知识的具体性
  • 实践理性的道德维度
  • 实践智慧与总体的善
第二节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及其现代转换
  • 理论的产生及其意义转换
  • 实践作为理论的前提
  • 实践与科学的“技术转向”
第三节 实践“技术化”的现代弊端
  • 精神科学基础性地位的丧失
  • 经验科学的统治状态
  • 社会合理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