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历史学家能否作为现实政治的行动指导?历史和历史学的社会政治功能是什么?历史学家本应遵循的职业准则是否必然会同历史与史学的这种社会政治功能及其实现途径相互冲突与矛盾?历史学家作为历史认识的构建者和过去历史的记录者,它能否克服或消除这种矛盾性悖论?这归根到底涉及任何一位历史学家的职业道德准则和社会责任问题,也触及历史的客观存在性问题和历史学的客观性问题:历史知识的合法性和历史学的科学性。今天,中西史学界的史学研究精英都充分意识到,包含历史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正日益受到现实社会高度物质化、技术化因素的重重包围与制度制约,特别是历史科学面临着许多关涉有无存在必要的认识论质疑与自身能否发展的核心问题。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学科存在价值与终极关怀,包括史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之学科意义何在?人们不禁要再次询问那个马克·布洛赫的小孩曾经疑惑不解的学科命题与问题谜思:学习和研究历史到底有何用处?这实质上关系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与现实关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