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7年德沃金发表的《规则模式》一文开始,直至2013年出版的《没有上帝的宗教》一书为止,德沃金利用40多年的时间建构了他的自由主义法律理论。在这40多年的时间中,德沃金所建构的自由主义法律理论面对着来自各方的或者肯定或者否定的诸多评论,这些评论从各种不同理论视角对德沃金的法律理论进行了或者微观或者宏观的审视,德沃金也分别对哈特、拉兹、波斯纳和昂格尔等著名法学家的评论进行了一一回应。由于各种评论和理论交锋是如此众多,一一细数它们是没有可能也是没有必要的。为了做到从整体上把握德沃金自由主义法律理论的理论限度,本章仅从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保守主义这样三个宏观视角,通过论述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批判者的理论观点,对德沃金的法律理论进行整体检视,从而拓展对德沃金自由主义法律理论反思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