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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自由主义法律理论的建构(二):解释性转向

作者: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
报告页数:
18页
报告大小:
684.68 KB
报告字数:
13768字
所属图书:
认真对待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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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1977年出版的《认真对待权利》为代表,德沃金建构了被称为法律原则论的自由主义法律理论。对于这种早期的法律原则理论,德沃金从未宣布对其加以放弃。但是,令人惊异的是,在德沃金并未明确放弃其早期法律原则理论时,他却在1986年出版的《法律帝国》中正式提出了法律解释理论的观点。这使得德沃金同时拥有了两套法律理论——法律原则论和法律解释论。德沃金在仅仅间隔9年的两部代表作中坚持两套法律理论的现象看起来似乎显得有些突然,但实际上德沃金在1985年以论文集形式出版的另一部著作《原则问题》中,尤其是其中所收录的、最早发表于1982年的文章《法律是如何相似于文学的?》中,已经表示了明确的解释性转向。这篇文章最早以“Law as Interpretation”之名,发表于Critical Inquiry,Vol. 9,No. 1,pp. 179-200。

关键词:

德沃金自由主义法律理论解释性转向文学解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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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第一节 解释性理论的提出
第二节 文学解释理论
  • 什么是解释?
  • 文学解释方法
  • 文学解释隐喻
·第三节 法律的解释性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