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现实观内涵丰富。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现实性思想的历史原则,即现实是生成、展开的,是“本质与实存的统一”,是“展开过程表现为必然的东西”;同时借鉴费尔巴哈的“感性”和“现实的人”概念,批判黑格尔的“绝对理念”,认为现实不是投射在实存中的理念,而是感性的实存世界。当然,马克思最终又扬弃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借助“活动”原则,将“现实”定位于“感性—活动”和“实践”之中。实践因是人参与的、丰富的、具体的、活生生的、活动的,而具备了现实的特质,只有真实存在的确定性——“实践”——才能确保主体活动通达现实,或者说人的实践活动赋予了现实以真实存在的确定性。现实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能自我构建,此定位意义深远。马克思所理解的“现实即是人的实践活动”,不仅超越了费尔巴哈“现实的人”中抽象的个体和纯粹的感性客体直观,还超越了早期为了对抗建构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物而以对照方式赋予现实的直观确定的、非反思的、一维的、纯粹否定的非辩证逻辑统一的理解。这也体现了马克思从“批判的社会—政治”现实观到“实践”现实观的转变,即按照社会实践逻辑,以经济学视域反思现实:现实是人在经济领域的实践活动,实践的基本范畴是劳动,现实是关于人的实践的理解,所以可以认为“现实”是一种“劳动—经济—实践”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