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而易见,如果说批判前人类社会的私有财产,特别是批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财产运动的规律和特点,构成马克思财产理论学说的逻辑基点和主题;那么,超越资本主义社会财产现实与逻辑,探讨带有其脱胎而来的旧社会的痕迹,从而必然表现为在一定程度上被限制在“资产阶级法权”框架内的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关于财产一般和市场经济一般等方面界说,关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对财产关系的调节和对市场经济手段的运用(为发展生产力),构建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就构成了马克思财产理论学说的价值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