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研究数据库
首页
学科子库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党史党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新时代文化建设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专题研究
人物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研究
文化理论研究
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当代资本主义批判研究
苏联东欧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
意识形态与社会思潮研究
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
人的现代化研究
中国道路研究
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高质量发展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党史重要事件
党识参考
学术出版
出版动态
阅读精粹
会议资讯
学术共同体
研创人员
研究机构
登录
注册
登录
|
注册
首页
>
篇章详情
法治对待道德的态度和方式——当代中国法应该怎样促进道德目标
作者:
孙笑侠
出版日期:
2019年1月
报告页数:
11页
报告大小:
1.21 MB
报告字数:
8737字
所属图书:
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
下载阅读
在线阅读
原版阅读
收藏
生成引文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01.225-235
李步云
刘海年
李林
刘瀚
摘要:
法律并非对一切道德问题都有必要给予关怀,都有能力加以调处。法律不必像道德本身的态度那样去关心道德问题,法律也不是以道德本身的方式去维护道德秩序。否则,就等于越俎代庖,法律也就因此失去其自身的优点和功效。这就需要讨论一个(从属于法治理论的)问题,来确立法律促进道德目标的特殊态度和有效方式。而这种特殊态度和有效方式又同“法治”(rule of law)的精神和原理具有源流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和复杂。传统的道德观念需要继承,但它也面临着资源分配机制的变化所带来的新利益观念的影响。以“重义轻利”为特征的传统道德和以“舍法取义”为特征的传统法律都需要从制度上有所变革。法律该怎样促进道德目标?当代中国法律应该以何种态度和方式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关键词:
中国
法律
法治
道德
作者简介:
孙笑侠:
杭州大学法律系教授。
相关报告
法律与道德: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解之题——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再追问和再思考
从道德到法律:论哈贝马斯商谈理论模式的进路
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通过法律的道德控制——关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与道德相互关系的一个法社会学分析
法律与道德在现代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地位
论法律是促进人的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从对一种通行观点的分析入手
法治城镇化的思考和建议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纳入法治轨道
以法治终结“大拆大建”
推进法治城市化
文章目录
·
以法律的技术性来确认和吸收道义标准
·
以法律的利导性促进道德目标
·
“王海现象”分析:利益与道义在特定情况下的选择
·
以法律自身的正当性来促进道德目标
·
中国当代法治与道德目标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