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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
出版日期:
2020年4月
报告页数:
1页
报告大小:
977.59 KB
报告字数:
791字
所属图书:
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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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纪委制定下发《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处置办法(试行)》。从个人婚姻到子女就业,从因私出国到个人房产,从投资经商到境外存款……每年按照10%的比例,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核,并将查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运用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做到既报又查和“凡提必核”。经查核认定如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保证监督队伍的干净、清廉。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有近1500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2018年,苏州市各个区纪检监察系统个人有关事项的纸质报告和网上录入工作先后完成100%。近两年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一种趋势,全国多个省、市、县像苏州一样逐渐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

(资料来源: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评析:加强反腐败工作队伍的建设,属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监督意义重大,有助于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从而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苏州市率先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运用到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结果运用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做到既报又查和“凡提必核”,让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铁规发力,成为全面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把利器。

关键词:

纪检监察干部江苏苏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是在中央纪委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关怀支持下成立并成长起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端专业化智库。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由常务副院长牵头的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2009年12月,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挂牌成立,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常务副书记何勇和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陈奎元共同揭牌。中心理事长一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担任,现任理事长为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京清。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门类齐全、高端人才集中的优势,吸纳院内外97位学术功底深厚、理论思维突出的专家学者和反腐败经验丰富的实务工作者担任理事,70%以上的理事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其研究领域涉及经济、政法、社会、历史、国际等多个学科。中心紧贴实践,组织专家到31个省(区、市)和10多个中央部委经常性开展国情调研考察活动,先后完成“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绩效测评研究”“各国反腐败体制机制比较研究”“中外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比较研究”“事业单位防治腐败研究”等200多项重大研究任务,产出了一批高质量的优秀成果,出版《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反腐败体制机制研究》《王阳明廉政思想与行为研究》等著作20余部,撰写研究报告170多篇,70多篇获得中央领导批示。2013年以来,中心问卷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曾4次被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采用。2011年以来,中心每年向社会发布《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反腐倡廉蓝皮书),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并迅速成为有影响力的图书品牌,是国内外读者了解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的重要科研平台。中国廉政研究中心连续举办12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论坛”,还举办了2届“中欧廉政智库高端论坛”和4届“中国基层廉政研究论坛”,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永州市、四川省广元市和大竹县、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贵州省铜仁市、福建省龙岩市、陕西省安康市、浙江省余姚市等地建立了廉政调研基地,与北京市、青岛市、厦门市等地以及国家电网、京东集团等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中心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合作,主动“走出去”,不断拓展合作渠道,积极与国(境)外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合作,先后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术考察,走访反腐败行政机构、议会、法院、检察院、审计院、反贪局、高校等,已经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电话兼传真:+86(010)85195127邮箱:jiangly@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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