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一种特别易逝的东西。作为一种社会元素,知识有别于哲学对它的各种定义,它是知识社会学这个历史不足百年的古老学科的发明。知识社会学把唯心主义哲学称为“精神”的那部分推到了社会的核心位置,并使之与生活实践和社会境况发生关联。较之“文化”这个无所不包的概念,“知识”的外延窄一些。在此我们且把宗教和艺术排除在外。关于宗教方面的内容参见本书第18章。本章所讲的“知识”是指用以在现实世界中解决问题和应对生活状况的认知资源。这是一个与19世纪现实状况相符的初步概念。当时至少在欧洲和北美产生了对知识的理性主义和工具化的理解。知识应该有用。它应该提升人类掌控大自然的能力,通过运用技术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使人们的世界观摆脱迷信的影响,即知识应尽可能在方方面面发挥作用。较之其他事物,知识的丰富和增长最能体现进步,而在欧洲精英眼中进步是时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