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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应当”更要“良知”

作者:
周海春
出版日期:
2018年10月
报告页数:
11页
报告大小:
1.12 MB
报告字数:
9521字
所属图书:
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2018上半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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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得父当孝,兄当弟者,却不能孝,却不能弟”有两重道德缺陷,一个是所谓的“知”并不一定是真知;另一个是“不能”其实并非真的“不能”,而是“不为”,“不能”是不为的借口。“应当”可以有不同的伦理学取向,“应当”背后预设了另外一种价值,即应当实现之物和衡量尺度的价值。“应当”包含着一种亏欠,这种亏欠召唤良知。个体的道德生活需要对良知信得过、认得真。

关键词:

应当良知王阳明

作者简介:

周海春: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暨高等人文研究院教授,湖北大学中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北大学国学研究所主任,《文化发展论丛·中国卷》主编。本文是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子曰’类文献与孔子哲学、先秦儒学史研究”(13HDCX04 013-095171)项目成果。

文章目录
·可以“应当”,不能“但是”
·“应当”的实质
·要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