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分工和社会自由是贯穿西方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分工使劳动者不断地沦为机器的附庸。与此同时,启蒙运动所唤起的人本思想则使个人自由成为理想社会形态的目标。于是,这两者之间就出现了矛盾。如何从分工真正复归人的自由,实现社会分工和个体自由的协调发展,成为包括马克思和蒲鲁东在内的思想家建立各自的理想社会形式的核心问题。马克思和蒲鲁东之间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基于对分工的实质及其所表征的历史过程的理解,提出联合起来的个体只有实现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才能实现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真正地消灭分工;后者不仅完全忽视了分工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的质的差别,错误地将分工作为永恒范畴推广到一切社会经济形态中,还简单地认为找到观念上的“经济进化的系列”就能找到实现自由之路。蒲鲁东的这种观念论式的分工理论必然会遭到马克思的强烈驳斥,这成为马克思《哲学的贫困》中的主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