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纪委监委从市纪委监委班子、机关部室、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党员群众四个维度,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评价体系。2019年,依照四维评价体系要求,该市纪委监委班子从决策部署落实、日常工作推进、交办任务完成3个方面,每季度对各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部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纪检监察机构从工作安排是否符合实际、联系指导是否充分具体、工作答复是否及时准确、工作态度是否热情周到4个方面,年终对纪委监委班子和部室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机关部室从决策部署落实、监督责任履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推进4个方面,对各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邀请第三方机构从政治生态营造是否得力、作风建设是否扎实、群众诉求解决是否及时、纪检队伍是否“干净”4个方面,年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评析: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是《决定》的高频词之一。监督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专门监督机构,提高其监督能力是完善社会整体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紧密联系具体实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进行资源整合,以保证监督顺利、有效地实施。彭州市纪委监委四维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综合评价、互评互议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的质效标准,激发履职新活力,淬炼执纪“铁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