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黄帝思想与先秦诸子百家”学术研讨会就许多未解之谜进行深入探讨,如黄帝思想、韩非子思想与黄老著作的区别,笔者对黄帝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亦有了新的认识。比起中国同行们,笔者对黄帝传统及其与战国其他文献之关联不甚精通,因此将着眼于其与西方经典传统之比较。笔者已注意到,轩辕著作与其他战国文献迥然不同。正如我们在马王堆帛书中所发现的,一些文献(如《淮南子》)的作者把黄帝作为一位自行遵守法律的立法者正统化了。但是,《淮南子》是折中之作,往往在文化规范之出处上自相矛盾。《管子》虽然要求法律和惩罚始终如一,却同样以过往为正统之治的论述正名。笔者提请诸位注意,即使法家——所谓的正统之敌,也曾以古代明君之行事作为历史依据,为改革辩护。事实上,在任何文化中,传统或曰“古法”都始终举足轻重。见笔者比较西方和中国理念的文章《在中国和希腊传统中的贤王和法律》,罗溥洛编。载《中国的文化遗产》,伯克利:1990。要像黄帝著作这般真正超越历史时空进行思考,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不同寻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