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有关梁漱溟的研究存在两种不太妥当的倾向:第一种是在对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研究中,仅仅把1928~1937年这一段时间看成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时期,但其实这仅仅是梁漱溟乡建思想中的地方实践时期;第二种是针对梁漱溟的政治思想研究,这种研究在时间长度上无疑要扩延到几乎整个民国时期,但他们却只是将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看成一种基层建设,似乎刚好与他的宪政思想(作为上层建设)构成一种互补关系。这两种倾向的共同错误是,研究者都没有看到梁漱溟的乡建思想乃是一种整体性的建国思想,更没有看到他的乡建思想从实质上来说是一种政治哲学。在1937~1949年这段时间,他一直是在乡村建设的思想框架里构思他的政治设想与政治实践的,这是1928~1937年那段时间的历史延续。在接下来的论述里,我们想要探讨的是,梁漱溟是如何重新构思他的政治设想与政治实践的,他在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或者没有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