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明确规定:“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学位〔2005〕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2012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以下简称《意见》)则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学科支撑”,并提出了许多相应的措施和要求。《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中国教育新闻网,2008年10月8日。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已经非常清楚,工作思路也日趋明晰,所有的关键都在于如何将之贯彻落实。但问题恰恰在于,基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在具体贯彻执行中出了偏差,至今仍存在如下六大矛盾或难题亟待进一步探讨和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