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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刚

  • 机构: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 简介:

    河南省固始县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当代中国政治、陈独秀研究。

    现为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科研处处长,研究员。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政治学博士。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首席专家。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协商民主、政党政治、全球治理研究。近年来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专著)、《协商民主译丛》(执行主编)、《政治的终结》(译著)、《全球大变革》(译著)、《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译著)等多部作品。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报纸发表各类文章90多篇。

  • 图书
  • 文章
  • 协商民主:观念与认知
    陈家刚2019年04月出版
    价值支撑态度,态度影响行为。人们心中可能都存在一种自己所理解的民主。对民主的不同理解会直接影响他们对何种民主适合中国发展的认识,影响他们对怎样建设民主的认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课题组在全国开展了“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问卷调查”,力图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尝试了解地方官员的民主观念和认知。本书就是课题组及学术界同人利用该数据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主要包括地方官员对民主价值观、民主制度建设、民主实践路径、民主认知的性别差异、协商民主与公共政策,以及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的认知。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与实践
    陈家刚2019年03月出版
    主要关注并初步尝试回答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是如何提出并发展起来的;相对于其他民主形式,协商民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何在;如何建构协商民主制度并付诸实践探索;支撑协商民主的技术性方法何以在操作上使民主成为可能等问题。主要包括协商民主的提出与发展脉络、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协商民主的程序与技术等内容。
  • 中国的治理变迁:协商民主
    2018年05月 出版
    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结果,是中国民主政治理论的新发展。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多样化的协商民主制度形式与实践探索稳步推进,协商民主的观念、意识和文化氛围正在逐步养成。但是,协商民主实践依然面临观念文化、制度支撑、实践深化等方面的挑战,只有不断努力,才能够进一步加以推动和完善。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深化协商民主实践,需要坚持“党委领导、各方主导、普遍参与、协商共识、法治保障”的总原则,遵循增量改革创新与存量资源挖掘相结合、制度建构与制度实践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协调的发展路径,并正确理解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与咨询民主、中西方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与文化传统等的关系。
  • 2015年我国地方官员关于协商民主的认知与态度
    2019年04月 出版
    本文主要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调查我国地方官员关于协商民主的认知与态度,首先介绍了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其次说明了问卷调查的主要发现最后得出相应结论。
  • 协商民主:替代性选择?——基于2015年我国地方官员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
    2019年04月 出版
    本文首先讲解了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的背景与观点,其次又说明了前期的实证研究与评析,接着阐述了问卷调查与发现,最后叙述了所得结论。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与实践
    2019年03月 出版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改革任务。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既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出之后,我们既高扬民主的价值又注重制度建设,既强调党和政府的作用又鼓励人民更广泛地参与,既创造了增量民主的路径又激活了存量制度的资源,协商民主的实践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依然面临诸如观念文化、制度支撑、实践深化等方面的挑战。只有通过不断尝试、不断努力、不断完善,才能够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 协商民主:提出与发展
    2019年03月 出版
    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因此,从理论上准确阐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脉络、科学内涵、性质定位、理论逻辑和制度框架,以及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对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 协商民主:价值与历史方位
    2019年03月 出版
    在2015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这是执政党在重要文献中首次明确“协商民主”的内涵。但是,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对于协商民主的理解依然存在许多差异。就“协商民主”概念界定而言,还远未形成普遍的共识,或者说,没有人给出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而在怎样的历史方位上辨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显得尤其重要。概念决定着协商民主建设的起点,而历史方位则明确了协商民主的价值与制度结构。在理论上回答清楚上述问题对于在实践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政党协商
    2019年03月 出版
    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党政治,具有不同政治理念、价值追求、政治属性的各政党,总是要在既定的政治制度架构中,基于民主和法治的原则,通过一定的体制机制与程序规范,实现权力配置、政治决策、赢得认同和影响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党制度的规范形式,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种政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发挥着关键的作用。201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政党协商”等制度性安排,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科学界定政党协商的内涵与特征,深入探讨政党协商的定位与边界,准确理解政党协商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价值,既有利于推进政党协商本身的发展和完善,也有利于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 政府协商
    2019年03月 出版
    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法规等关系到全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政府在协商民主体系中总是不可避免地要与人大、政协、政党、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做好、做扎实政府协商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非常必要。
  • 人大协商
    2019年03月 出版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问题,提出要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来广泛协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而在2015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本章以下简称《意见》)中,更是将“人大协商”明确为一种重要的协商渠道。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积极开展人大协商,需要廓清人大协商的内涵与外延,明确为什么协商、谁来协商、协商什么以及如何协商等基本理论问题。
  • 政协协商
    2019年03月 出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之后,作为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加速推进,与此同时,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也不断丰富。本章旨在系统梳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脉络,科学归纳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正确认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特征与价值,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