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外交事务上高举“革命外交”的旗帜,推动改订新约,废除治外法权,并于1931年5月4日宣布,将自1932年1月1日起对在华外国人实施司法管辖,但却在1931年12月29日宣布暂缓实施,这主要是因为九一八事变,相关论著均约略及此,代表性研究成果有:王建朗《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李育民《中国废约史》(中华书局,2005);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史新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刘利民《条约关系趋向平等的改善及挫折(1927~1937)》(李育民主编《近代中外条约关系通史》第6卷,中华书局,2022);等等。然缺乏详细论述,本文主要利用英美两国外交文书对此一过程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