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对于亲身经历者的怀旧来说,抑或着眼于后来之人的反思和铭记,一九四九年之后的共和国历史都是非常值得研究和书写的。令人遗憾的是,尽管《中国档案法》一九八七年由人大通过,一九九六年又经人大常委会修正颁发,规定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就可向社会开放,但很多档案目前都不对公众开放。研究者们不辞辛苦地奔波于各地档案馆,能够看到的只是少量的不那么敏感的社会性档案资料。于是当下坊间热卖的那些书籍,但凡述及其时重大政治变故,只要看看文中所附的注释和参考文献,不难发现其中很多是在当事人事后回忆或他人追述的基础上演绎推想而成。